歡迎使用 OneWarehouse 7-11 B2C 跨境倉發服務!
7-11 B2C 跨境倉發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我們)提供資訊串接、系統作業及相關支援機制;並由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統一數網)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共同提供之 B2C 倉發跨境店取及宅配物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本「[台灣] 7-11 B2C 跨境倉發服務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係依您適用之《OneWarehouse 用戶條款》或《OneWarehouse 新用戶條款》所適用之子規範;您所適用之母條款應依本公司於銷售、開通或其他通知流程中所告知之服務模式及對應條款為準,用以供倉發託運人(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的有效法律文件條款;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規範目錄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二、申請作業與規範
三、開通設定、變更及查詢作業與規範
四、出貨作業與規範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六、取貨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九、注意事項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我們提供之 OneWarehouse 服務乃針對不同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買家的便利性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本服務旨在提供您向中華民國以外之買家寄發商品之運送服務,如您遇有「跨境寄送貨品」之需求時,本服務將會是您的極佳選擇。
本服務的特色即是與遍及多國的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之便利商店(以下簡稱 7-11 超商)合作,進行跨境的商品運送,是一項適合您的買家多為境外買家時之物流服務。
本服務會將包裹發貨至指定之倉庫或物流加工中心(以下簡稱大智通 DC);您欲運送之商品經送達大智通 DC 後,將再由大智通 DC 確認您的商品大致符合本規範並且點收數量與明細(以下簡稱出貨)後,將您的商品運送到您所指示配送之對應的 7-11 超商或者您與買家約定後向我們指定的其他收貨地點(以下簡稱出貨);令您的買家可以輕鬆選取合理之指定地點以收取包裹(以下簡稱宅配),或者自行抵達指定 7-11 超商領取包裹(以下簡稱店取),以利您的買家完成交易(宅配與店取以下合稱取貨)。
二、申請作業與規範
1. 申請本服務時,您必須提交線上表單且與出貨方確認服務所需的基本資料,以確保進出貨及退貨正確。
2. 我們擁有完整權利在接收到您提交之本服務申請後,因為您的資格不符、申請逾期或者任何其他理由,而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三、開通設定、變更及查詢作業與規範
1.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1) OneWarehouse 程式在本服務下預設僅開啟特定國家或地區,然您實際得使用本服務之運送範圍,應依照我們於您通過本服務申請時向您發送之開通訊息通知內容為準;如您需新增其他運送國家或地區,您得以自行於 OneWarehouse 程式選擇「增加配送區域」,並按照本服務提供之選項選取您需要的國家或地區,或者直接更改原先的配送區域,並自行調整對應之運費即可。
(2) 本服務可能依照物流服務商提供之要求就配送地區、費用、商品限制、包裝限制或者任何其他服務內容或限制隨之異動,您應依照 OneWarehouse 程式、本服務、我們或統一於官方網站實際公告內容,以及我們或統一對您通知之實際更新內容進行設定。
2. 變更作業與規範
(1) 鑑於本服務之申請流程複雜繁瑣,我們恕不接受您於申請提交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需求;您應於提交本服務之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之所有資訊均正確、完整且已經即時更新。
(2)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您提交之任何資訊,最晚需於十四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且,我們可能視您須變更之資訊內容判斷是否須重新進行提交。如經我們同意您變更您的資訊後,變更程序(不含重新審核之時間)約需十四至二十個工作天,且恕不受理急件。
(3) 您向我們提出本服務申請之三個月內,應不得變更任何本服務相關資訊。提出申請後一年內若變更三次(含)以上者,我們有權自第三次(含第三次)起,每次酌收變更作業費新台幣五百(500)元整。
3. 查詢作業與規範
若您對於倉庫交貨或者上收後,有商品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請與 OneWarehouse 線上顧問聯繫,以釐清商品貨態。
四、出貨作業與規範
- 作業與規範
(1) 您的貨物將受到以下內容之規範,始得成為倉發服務下之所謂「包裹」,您知悉統一數網可能需要為您進行包裝、貼標或者其他理貨服務,並且該等服務將可能產生物流服務費。
(2) 您出貨且我們接受倉發服務之包裹 / 商品,並不代表必然於統一數網集貨時將會驗收通過,您的商品仍應符合本規範下所有約定與限制,該商品始成為 OneWarehouse 所謂之包裹,並得為您進行運送。否則應依本規範進行退貨作業,且有可能產生物流處理費。
(3) 您應確保訂單狀態有在倉庫抓單時間前推送至 OneWarehouse 系統之「待出庫」欄位且有顯示「推送倉庫時間」(該動作以下簡稱出貨),避免您的商品無法交貨。
(4) 出貨時間與核對:
i. 您的商品經倉庫交貨待數網委派司機上收進行初步點收後,大智通 DC 將會再進行出貨驗收;驗收時間為交貨當日之下午四點(16:00)前,如驗收發現異常件(不符合本規範中交貨、運送等任何規範)時,後續會通知商線開店顧問,並由顧問與您確認包裹異常狀況,及後續是否繼續進行配送或者安排退回。
ii. 若您的網路商店訂單明細、OneWarehouse 程式資訊與當日大智通 DC 出貨驗收之貨物、內容或是其資訊不符時,應以大智通 DC 實際驗收者為計算標準。
(5) 出貨包裝規範:
i. 商品必須有外包裝,不可裸露,不可為透明包裝,且包裝需上下平整並有明確可辨識您的識別名稱、網路商店網址、客服聯絡方式等資訊;如未符合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ii. 商品或包裝封口處需黏緊,如因包裝封口未黏緊,致商品露出,可能造成商品脫落遺失或損壞,為確保商品安全及權責,避免後續爭議,如未符合規範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iii. 商品為液體應裝入完全防漏之容器內:
- 箱 / 罐蓋必須釘牢以不易鬆脫為準。
- 瓶蓋、擠壓瓶嘴等,需將瓶嘴處栓緊、不易鬆脫為準,並外加收縮膜(如下範例),並避免瓶蓋破損造成液體外流。
iv. 以「單一商品」強化包裝單位:
- 杯具、碗盤、壺具等商品:每件商品與細緻脆弱把手等部分,應填以足夠之氣泡袋、木屑、棉花或其他任何具有適當保護力之物料。
- 瓶裝物、陶瓷製品等商品:瓶外應以多層氣泡袋、紙張等緩衝材保護,層層包住易碎物,並以膠帶封好,以強化其保護力。
v. 裝箱方式:
- 應以碎的報紙、保麗龍或任何緩衝材,覆蓋於箱子底處、四周、上方、等空隙處,讓每個單位的易碎品保持在最中央不晃動,以達最完善之保護。
- 將該商品裝於特製之金屬、木質、強力塑膠質料或堅韌之硬紙板容器內。
- 堅韌紙箱之種類,至少需為 3 層式 B 浪(如下範例),外箱張貼「易碎品」等警示標語,以警示作業及配送。
(6) 出貨標籤規範:
i. 出貨標籤產出:您應按本服務要求之規格自行產出標籤,實貼於包裹包裝最大面的左上角。
ii. 標籤內容:應依規定之規格填寫或者清楚標示標籤指定資料內容標籤。(請參照規格說明書)
iii. 單一出貨標籤:每件包裹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出貨標籤,若您需使用舊包裝外盒出貨,需將舊出貨標籤完全撕除。完全撕除的定義為包裝上任何一面不可有全部或一部舊出貨標籤的條碼、配送編號、店名店號或者取件人姓名的資料,以避免刷、數錯;包裹殘有舊標籤等資料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iv. 大智通 DC 備有高感應的雷射條碼掃描設備、標籤條碼品質,故均以大智通 DC 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大智通 DC 無法刷讀者,應視為條碼品質異常,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惟,若您可舉證條碼無誤者,則由您附證明向我們主張之,並由我們與您另議處理方式。
v. 條碼品質異常狀況如下:
- 顏色過深、過淺、使用彩色(非黑色)或模糊不清。
- 條碼間距不可過密或是過疏,應依規範,不得任意改變比例。
- 您裁切標籤位置超過標籤條碼本身。
- 標籤濃度太高,線條不分明,線與線接連在一起。
- 標籤未妥善黏貼,無法刷讀,例如標籤上覆蓋膠帶。
- 條碼資料匯入錯誤,例如條碼中間夾雜文字。
- 貨運出貨時,標籤因噴墨淋濕或其他原因造成模糊不清無法刷讀。
vi. 上述異常狀況發生時,商品不予驗收,以退貨作業處理。若您提出需我們或大智通 DC 協助,且經我們及大智通 DC 確認在可處理範圍內,將視為異常情況,並且可能依實際處理而產生費用,您應全額負擔該費用,並無異議。
(7) 包裹/商品材積:
各國運費及商品材積請參考此份連結:SHOPLINE 7-11 跨境物流 店取/宅配 運費表
(8) 請注意:
i. 若商品不符以上條件,則商品無法配送,將按退貨作業處理。
ii. 以上例示地區規範僅供參考,材積規範可能隨時變更,且他國或他地區材積與限重限制皆有不同;請隨時查看本規範,並查閱全區材積規範。
(9) 您的商品通過出貨驗收後,若需要統一數網代為處理流通加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外包裝張貼 7-11 超商使用之條碼、通關標籤、補貼符合於本規範之商品標籤等)、若非我們或物流服務商(統一數網)所造成之異常,則您可能須向我們支付該等流通加工事務處理費用(以下簡稱代工費用);代工費用金額按我們向您所為之指示為準,您同意就其費用計算及計算標準等將無異議。
(10) 您已經清楚知悉出貨時,您的商品都應以完整、堅固且符合商品尺寸之紙箱完整保護之;若因無紙箱保護而造成商品遺失、部分或全部損壞、污染等,應由您自行承擔。如您的商品未以紙箱足夠完整保護,造成我們、統一數網、OneWarehouse 程式及或本服務其他用戶,或者其他第三人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亦應由您全額負擔之。
(11) 本服務下出貨驗收時,亦以箱數為點收單位,您同意無論我們、統一數網或者我們指定之任何第三人皆無義務拆箱以件數進行對點。
i. 通常出貨日:每週一至週五(不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我們另行研議貨運時間,並可能公告或者通知您。
ii. 所有不符合出貨規範者,無論驗收通過與否,我們皆得不予出貨及運送之。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1) 您同意本服務無當日出貨之義務。
(2) 航空規範:以航空配送的危險物品的定義依「海關緝私條例」及民航局規定之「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為主(以下稱航空規範)。
(3) 違規處置:您的商品因違反航空規範或您商品遭海關退回,造成無法配送時,您同意客訴處理費用以及後續爭議或者賠償等皆由您全額負擔。如因此造成我們、統一數網或者本服務之其他用戶連帶損失或損害者,您應一併賠償之。
(4) 寄/收件資訊需為英文:依據物流規範,除配送至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以及澳門外,其餘配送區域「收/寄件人資訊」(包含收件人姓名、地址)皆需以「英文」填寫。
建議於 7-11 跨境送貨方式內,於「送貨方式簡介」備註相關說明,若未以英文填寫,後續將影響配送時效。
(5) 商品申報
i. 跨境訂單會以商品價值進行申報(即系統訂單「小計」金額),贈品也需以 1 元申報。
ii. 跨境訂單會以「商品英文名稱」作為申報,為了避免申報資料不確實遭到海關抽驗,導致影響商品出口時效,請留意:
- 商品需設定英文名稱:前往「商品及分類 > 商品 > 商品資訊」,填寫「商品英文名稱」。
- 商品英文名稱需為純英文組成:除空格外,不得包含其他特殊字元、數字、符號等。
(6) 商品報關:7-11 跨境採快遞報關,您不用額外進行報關作業;如有報關作業需要,可透過後台右下角對話視窗聯繫 SHOPLINE 線上顧問。
i. 正式報關:申報金額超過新台幣 50,000 元以上需進行正式報關(請於出貨前完成報關作業,以避免退貨)。
ii. 簡易報關:申報金額新台幣 50,000 元以下適用。
(7) 配送「液體」類商品:若您有出口「液體」類商品的需求,包裹須附上英文版 MSDS 物質安全資料表,建議可以將文件以信封裝袋,黏貼於包裹外箱寄出。
(8) 配送至中國:依據中國當地規範,若收件地點為中國大陸地區,收件方會收到物流商順豐速運的認證簡訊,需點選簡訊內容連結並上傳中國大陸之身分證正、反面圖片,且申報價值不得超過人民幣 2000 元。為了避免資料不齊全導致包裹退回,建議待確認顧客已完成資料上傳後再出貨,並建議於「送貨方式簡介」備註相關說明,提醒顧客留意完成清關文件上傳。
(9) 「保健食品」類商品配送至澳門:若您有出口「保健食品」類商品至澳門的需求,請先向後台線上顧問索取 7-11 跨境成分表,後續連同商品外包裝圖檔以紙本形式寄送至統一數網,待完成審核並收到通知後,方可進行出口。
(10) 「食品、保養品」類商品配送至歐美地區:若您有出口相關商品至歐美地區的需求,需提供 FDA 認證文件,建議將 FDA 認證文件以信封裝袋,黏貼於包裹外箱寄出,避免貨件無法出口或是遭到海關退運處理。
(11) 各目的地之清關、禁運、文件及特殊商品要求,可能隨當地法令、海關及物流服務商規範變動,實際仍以當地最新規定及我方通知為準。
2. 託運限制
(1) 除物流條款內所敘之禁止 / 限制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託運的商品尚受以下限制。
(2) 禁止商品:若有下列之情況發生時,我們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交貨、上收或出貨驗收通過者亦同),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i. 各國宗教違禁品;
ii. 植物、種子、土壤;
iii. 壓力式噴霧罐產品、酒類、香精 (含酒精)、指甲油 (含酒精)、去光水 (含酒精);
iv. 磁鐵 (含磁性物品)、電池類 (裸裝鋰電池、水銀電池、鎳氫電池);
v. 乾冰、廢料 (廢棄物);
vi. 色情內容影音產品 / 刊物;
vii. 不得放置 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CAO(國際民航組織)、ADR(歐洲公路危險物品貨運規則)、或其他組織歸類為危險物質、危險品或違禁品時(簡稱「危險品」);
viii.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
(3) 限制商品:為確保貨物安全及運送配送效能,如果您的包裹為以下類型,請按照本規範所揭示之包裝或者標示限制處理,如違反者視為禁止商品:
i. 同一配送編號僅接受一個包裹,嚴禁複製出貨標籤;
ii. 商品太大需拆包狀況,應依規定重新要配送編號,以符合一個配送編號一個包裹的規定;
iii. 不同配送編號的標籤不可合併包成一個包裹;
iv. 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您應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業界交寄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商品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如為玻璃或易碎品須做標示。
(4) 限制行為:
i.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為具有「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進入」、「禁止未成年人點閱」等限制級或成人取向者。
ii.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含有明顯裸露性器官或描繪性行為言詞者。
iii.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提供具有強烈性暗示之圖片、言詞等色情猥褻品者。
iv.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以提供買家色情資訊、物品、影像、圖片之內容為主要業務或收入來源者。
v.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屬於其他經第三公正機構驗證機制(如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所列之含有不當資訊之網站者。
(5) 您有違反上列情況者,我們得對您處以新台幣一千萬元起之罰款,以及我們因此所受之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處罰、不利益或者任何其他支出等;且我們得於知悉、懷疑或受告知您有違反上列情況時,立即暫停 OneWarehouse 程式、物流服務、本服務或一切相關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並不負期間內您因此所生損失或損害賠償之責,且您同意將不得異議之。
(6) 注意:禁運物品與最新規範以各國海關及相關法令公布為準。
六、取貨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取貨作業與規範
(1) 商品送達 7-11 超商或買家指定地點後至逾期退貨前,皆將受理買家於 7-11 超商或買家指定地點之取貨服務。
(2) 店取:買家取貨時,需告知 7-11 超商人員買家全名(或取貨人全名)並出示與買家(取貨人)姓名相符之身份證件後,7-11 超商人員始得交付該包裹予買家。如身份證件與出貨單據所標示之姓名不相符者,我們將無法將包裹交付給第三人;如遲未有符合出貨單據姓名之買家取貨且取貨時限已屆至時,將依退貨作業處理。
(3) 我們包裹取件截止時間(即「取貨時限」)將依照 Global Package Tracking 顯示的「已到 7-11 超商或買家指定地點日」開始計算,各地將依我們當地實際規範期間不同,在規定期間內顧客未完成取件之包裹將會寄往買家所填寫之逾時未領寄送地址。
(4) 您擔保您將於您的網路商店內清楚標示取貨時限,任何因本條規定所引起之糾紛、客訴或者爭議等,除經證明有直接可歸責於我們或 7-11 超商之事由外,皆應由您自行負責處理,概與我們及 7-11 超商無涉。若因而致使我們、統一數網、7-11 超商或任何我們委託或指定之第三人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罰則或者任何不利益者,您同意將完全負擔之。
另請您注意:跨境包裹7-11 門市取貨截止時間依據不同地區有所差異。以下取件時間請參考
- 香港:2 天(若為順豐合作站點,將依順豐物流公告通知)
- 澳門:2 天(若為順豐合作站點,將依順豐物流公告通知)
- 馬來西亞:3 天
- 新加坡:3 天
- 泰國:3 天
2. 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境內退貨
i. 若發生包裹不符合航空法規或物流出貨規範之情況,如商品仍在大智通 DC 時,我們將按照您申請本服務時的指示將商品退回您的處所或者倉庫。
ii. 通常退貨日:每週一至週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另行研議退貨日期。
iii. 退貨時間:於接到通知次日起算 7 個工作日內於上午 09:00 - 12:00 提供您回收退件。
(2) 境外退貨
i. 逾期未領商品之處理:若買家於訂購之貨品送達 7-11 超商後,未至點選之 7-11 超商取貨者,我們得將包裹寄至買家填寫之逾時未取寄送地址;您仍需支付跨境物流費用,且店轉宅相關費用以當地配送費用計算,費用如 OneWarehouse 程式、我們、本服務、統一數網、物流服務、各地 7-11 超商或其他我們或統一數網公告或通知之運送費用所載。
ii. 店取退貨:各 7-11 超商逾期未領取之包裹,應進入退貨作業,首先送回海外倉庫,並且我們需要進行退貨作業下之實際驗退資料彙整,可能在取貨時限屆滿後隔一工作日前上傳供您查詢確認。
iii. 宅配退貨:若發生買家逾期未取、聯絡資訊不正確、當地配合物流夥伴持續無法聯繫上買家等情況,該包裹應進入退貨作業,首先送回海外倉庫,並且我們需要進行退貨作業下之實際驗退資料彙整,可能在取貨時限屆滿後隔一工作日前上傳供您查詢確認。
iv. 滯倉期限:海外倉庫滯留日期為 7 個工作日。若發生消費者逾期未取、聯絡資訊不正確、當地配合物流夥伴持續無法聯繫上消費者等情況,並通知您後續處理方式,若尚未收到相關回覆,海外倉庫將啟用強制棄件機制,逕自進行拋棄銷毀。
v. 海外退貨:您如有海外退貨需求,應按與我們議定之退貨費用及方式以個案處理。
vi. 若您選擇海外退貨,將由您指示之方式,由我們於隔日逕行使用宅配方式退回給您處所或倉庫,退回之運費由您支付;如您選擇退回至您的處所,而我們無法向您的任何地址退回您的包裹時,您同意我們逕行銷毀之,且您應負擔該銷毀費用。
vii. 若發生包裹違反法令或致我們、統一數網、7-11 超商或買家指定地點、海外合作機構、我們委託或者指定之第三人遭受損失、損害、賠償、處分、處罰、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經我們通知,統一數網得逕行拋棄銷毀貨品,並無需徵得您同意,亦無需賠償您包裹之任何費用;且您仍須負擔當次寄送之跨境運費。若您於網路商店之退貨資訊與我們實際退貨作業下點收之退貨資訊不符時,您同意應以實際退貨驗收之商品為計算標準。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1. 倉出運費說明請參考適用模式之「對帳管理規範」說明。
2. 本服務開通後,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費用繳納,我們將暫停本服務使用權限。
3. 因 7-11 跨境驗收採電子儀器驗收,故可能會因包裹包裝方式、紙箱厚度等其他原因導致有正負 2 公分及重量有正負0.5公斤的誤差,實際還請以物流端驗收為主。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包裹運送期間,如發生商品毀損或遺失時,統一數網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
1. 包裹配送期間,若發生商品毀損或遺失時需負賠償責任。每件賠償按申報時的貨值金額(訂單明細內商品含稅金額)計算,單件包裹之賠償上限為新台幣兩萬元。
2. 經您提出賠償申請,且經我們及統一數網確認包裹進入賠償程序後,需要約 30 - 40 作業天數,您才會收到遺失或毀損賠償通知,實際處理時程仍將依個案情形不同,您應依我們向您所為之通知為準。
3. 您對於我們所統計之當月的商品毀損或遺失有所疑慮時,可向我們反應並提出證明,但應於收受商品遺失通知後 7 日內完成前開附證明之反應,否則視為您同意我們及統一數網所為之通知結果,並放棄其異議之權利。
4. 倉庫出貨監控畫面只保留 14天,訂單配送異常及出貨內容有誤等情形請於訂單出庫後 14天內提出,超過時限效提出恕不受理查件及相關賠償事宜。
九、注意事項
使用倉庫客代物流出貨之包裹,相關費用計算及作業配送規則以倉庫與物流端之合作規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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