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使用 OneWarehouse 新竹常 / 低溫宅配倉發!
新竹常 / 低溫宅配物流(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我們)與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新竹物流)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共同提供之宅配倉發服務。
本「[台灣] 新竹常 / 低溫宅配倉發服務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是「OneWarehouse 用戶條款」下之子規範,用以供您(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的有效法律文件及條款;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規範目錄
-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 變更作業與規範
- 運送作業與規範
- 託運限制
- 取貨作業與規範
-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 退貨作業與規範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我們提供之 OneWarehouse 服務中針對不同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買家的便利性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本服務旨在提供點對點之宅配運送服務,將包裹自您的所在地運送至您買家指定之單一地址。
本服務在運送過程中則包含常溫、冷藏以及冷凍之運送方式,適合您多元的商品選項。
本服務另可能依您的選擇,而在您的買家領取您託運的包裹時(以下簡稱取貨),依您與買家間之約定選用貨到付款,由我們於您的買家在收貨地址給付貨款時,先行代您收取買家支付之包裹 / 商品貨款(以下簡稱代收款服務)之服務;是否選用代收款服務將由您在選用本服務後自行按包裹 / 商品所設定及指示之。
二、申請作業與規範
1. 申請本服務時,您必須於提交線上表單申請同時提供身分證正 / 反面影本以及銀行存摺封面,並於我們通知您時,補充諸如物流紙本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2. 您使用本服務之資格除上述外,尚可能因為您的資格不符、包裹 / 商品不符合寄送規範、資料有誤、缺漏、不實等導致申請或者功能開通時程延宕,您需自行負責。
3. 我們擁有完整權利在接收到您提交之本服務申請後,因為資格不符、申請逾期或者任何其他理由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三、開通設定及變更作業與規範
1.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可能會依照我們或單獨因為新竹物流之決策或調整需求,致服務內容隨之異動;您應依照 OneWarehouse 程式、本服務、物流服務等之相關實際公告網頁或者我們通知內容,進行運費及代收款手續費(如有)之設定,出貨流程將依照我們於您場勘成功後發送之開通訊息通知內容及本規範為準。
2. 變更作業與規範
(1) 鑑於本服務之申請流程複雜繁瑣,恕我們不接受您於申請提交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需求;您應於提交本服務之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之所有資訊均正確、完整且已經即時更新。
(2)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您提交之任何資訊,最晚需於十四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且,我們可能視您須變更之資訊內容判斷是否須重新進行提交,如經我們同意您變更您的資訊後,變更程序(不含重新審核之時間)約需十四至二十個工作天,且恕不受理急件。
(3) 您向我們提出本服務申請之三個月內,應不得變更任何本服務相關資訊。提出申請後一年內若變更三次(含)以上者,我們有權自第三次起,每次皆酌收變更作業費新台幣五百(500)元整。
四、出貨作業與規範
1. 您可於「[台灣] OneWarehouse 豪華 / 一般倉儲服務規範」查詢交貨的抓檔時間,以確認您的訂單將於何時受到配送。
2. 您的貨物將受到以下規範使得成為倉發服務下之所謂「包裹」,您知悉我們可能需要為您進行包裝、貼標或者其他理貨服務,並且該等服務將可能產生物流服務費。
3. 您出貨且我們接受倉發服務之包裹 / 商品並不代表新竹物流將驗收通過,您的商品仍應符合本規範下所有約定與限制,該商品始成為 OneWarehouse 所謂之包裹,並得為您進行運送。否則應依本規範進行退貨作業,且有可能產生物流處理費。
4. 出貨單據:
(1) 出貨前按照本規範應印出託運單貼於包裹 / 商品上,您應提供我們清楚的出貨資訊以利我們為您的商品 / 包裹列印託運單。
(2) 託運單應清楚註明報值金額,如報值金額超過新台幣五萬元者,應分裝之;且如您的包裹 / 商品屬於貴重物品者,我們可能向您加收報值費,貴重物品與否由我們逕行依報值金額判斷之。
(3) 託運單示意圖如下:
(4) 除提供本服務託運單之資訊外,您於出貨前尚須提供當日出貨訂單明細,以利我們提供予新竹物流(一式兩份雙方簽收留存)確認取貨之內容;我們將與新竹物流司機於現場進行包裹 / 商品件數之對點,對點無誤則雙方簽收訂單明細,並各執一份留存。
(5) 出貨訂單明細示意圖如下:
(6) 您執行出貨後即不可再行就該筆訂單編輯「運送 / 送貨資料」以及「編輯訂單內容」;故請務必確認運送地址、訂單資料正確,再執行出貨。
5. 出貨標籤:
(1) 本服務標籤紙,乃為確保本服務下物流服務商人員掃描成功,必須使用「10 x 10 熱敏標籤紙及標籤機」或「A4 空白託運單」列印,若在進倉時無法辨認標籤者,包裹 / 商品會作退貨處理。
(2) 空白標籤紙示意圖如下:
(3) 冷藏、冷凍之低溫包裹 / 商品,應使用「事務機或標籤機」列印標籤紙,避免標籤品質不佳、不符合格式或過於模糊導致標籤無法過刷,造成集貨後出貨失敗。
(4) 您的包裹 / 商品如為冷藏、冷凍之低溫包裹 / 商品時,您應事前通知包裹 / 商品溫層,以利我們於包裹 / 商品包裝上貼上辨識用貼紙,從而新竹物流得將包裹 / 商品裝載至對應之低溫運送車輛;若未貼辨識用貼紙,導致包裹 / 商品未裝載至對應溫層之運送車輛,進而造成失溫或包裹 / 商品變質損壞者,應由您自行承擔所有損失、損害以及成本,概與我們無涉。若因此造成我們、本服務或本服務其他用戶之損失、損害、成本、負擔及不利益者,應由您負責陪嘗之。
(5) 冷藏、冷凍貼紙示意圖如下:
*冷藏包裹 / 商品:保存於 5~8 度 C,包裹 / 商品按保存溫度,放置於低溫車之特定溫層中。
*冷凍包裹 / 商品:保存於 -18 度 C 以下,包裹 / 商品按保存溫度,放置於低溫車之特定溫層中。
(6) 如包裹 / 商品的標籤異常、無法過刷或是批量包裹 / 商品異常時,新竹物流將會退回您的包裹 / 商品、不予運送。
6. 包裹 / 商品包裝、與材積規格說明:
(1) 包裹 / 商品包裝說明:
(2) 材積說明:
材積是依包裹外箱形狀由我們判斷後,再由包裹外箱之長度(公分)、寬度(公分)及高度(公分)或者重量再比照一定標準換算之物流單位;換算標準祥如下述:
i. 標準包裹:長度(公分)* 寬度(公分)* 高度(公分)÷ 27,000(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才。
ii. 板狀、扁形包裹:最大長(公分)× 最大寬(公分)÷ 900(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才。
iii. 長條型包裹:最大長(公分)÷ 30 (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才。
iv. 不規則包裹或圓柱體包裹:以外觀最大長度、寬度、高度計算才數。
多以最大邊(公分)÷ 27,000(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才
v. 沈重包裹:依重量換算才數,10 公斤 = 1 才。
vi. 不規則包裹、圓柱體包裹、蓬鬆包裹以及沉重包裹之運費取兩方式(體積換算與重量換算)中計算才值較大者為準,您同意該等包裹之形狀屬性、材積計算方式以及材積計算結果等皆由我們現場判斷為準,您將無異議。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1) 出貨前您應按上開出貨作業與規範確認您已按照託運單及您的包裹 / 商品詳實且正確向我們提供所有資訊。
(2) 託運後,無論任何理由,您要求變更送達地址(以下簡稱送達地址)者,應視為新委託運送;除原委託運費仍應計收外,並應按本服務之運費計算方式加收新委託之運費。且您如於託運後,欲變更送達地址者,您必須直接與我們聯繫,託運後系統將不得再變更送達地址;您知悉且同意我們並不保證您申請變更託運地址之需求必然得以被滿足。
(3) 送達地址位於偏遠地區、運送路線複雜崎嶇、運送過程繁瑣困難之託運,我們有完整權利拒絕提供本服務予您;我們將於知悉送達地址後答覆您承諾託運或者拒絕託運,您絕無異議。
(4) 本服務一般將於託運日後三日內 ( D+3 ) 將包裹送達送達地址,惟如遇週日、國定假日、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時,應順延之。
(5) 您除託運單資訊外尚需提供當日該包裹 / 商品之出貨訂單明細,並由我們按照訂單明細數量進行倉發,並確認是否有包裹 / 商品或其包裝破損之情事;我們不負責清點包裝內實際包裹 / 商品數量,我們所為之倉發作業,並非您的包裹 / 商品經過驗收或必然得接受運送之保證。
(6) 我們或本服務如因道路或天候阻隔無法完成按前開一般期限完成運送時,將會通知您;您應注意我們與您約定之通知方式,並配合我們之通知確認包裹之運送細節。
(7) 您同意我們得將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委由第三人履行,惟您於 OneWarehouse 用戶條款及本規範下之權利應不受該委託之影響。
(8) 運送區域:台灣本島各縣市、澎湖縣部分地區、金門縣部分地區(大金門、小金門)
(9) 以下區域恕無提供場勘、上收以及運送服務:
宜蘭縣 - 釣魚台、高雄市 - 東沙島、南沙島、澎湖縣 - 虎井島、桶盤島、望安(全)、七美(全)、白沙(大倉嶼、員貝嶼、鳥嶼、吉貝嶼)、連江縣(全)、台東縣 - 蘭嶼(全)
(10) 送達地址位於外島者,本服務可能因外島運送困難而受限制,詳如下述:
i. 常溫包裹可運送地區:僅不得運送前款外島
ii. 冷藏 / 冷凍可運送地區:不得運送任何外島地區
(11) 送達地址位於外島者,將無法按本條第一項第四款時效送達;外島送達之時效各不相同,且與當地天氣等相關,我們恕無法對外島之送達時效為任何保證。
(12) 送達地址位於本島偏遠區域者,將無法按本條第一項第四款時效送達,偏遠區域之送達時效一般為 D+2 至 D+5,本服務下所謂「本島偏遠區域」之詳如下表:
2. 託運限制
(1) 除 OW 條款內所敘之禁止 / 限制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託運的包裹 / 商品尚受以下限制。
(2) 禁止商品:若有下列之商品時,我們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上收或進貨),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i. 未依商品性質、重量等狀況做合適保護包裝者;
ii. 貴重品:手錶、手機、電腦、精密儀器;
iii. 貨物過長、過重、過大,不適合我們車輛裝載者;
iv. 裸裝、一切容易破損溢漏物品;
v. 機車、腳踏車(非箱裝);
vi. 液化物品使用瓶裝、罐裝,包裝不夠堅固,不堪震盪、容易破漏者;
vii. 輸送時間緊迫,正常班次無法配合者;
viii. 冰棒、冰淇淋、奶油裝飾蛋糕、母奶;
ix. 保存期限少於三天之易腐蔬果、糕餅等食物;
x. 冷凍水餃、餛飩、湯包等包內餡之麵類製品需以特殊品溫儲存,若商品未選用冷凍方式或者於出貨時已有退冰失溫沾黏者;
xi. 其他經我們或運送人認定無法承運之者。
(3) 限制包裹 / 商品:為確保貨物安全及運送效能,如果您的包裹為下類型,請按照本規範所揭示之包裝或者標示限制,如違反者視為禁止商品:
i. 所有包裹皆應用保護完善包裝材料(如氣泡袋、泡棉、舊報紙、保麗龍、海綿)予以保護。
ii. 包裹為玻璃 / 陶瓷品:每件包裹 / 商品請分開包裝保護,如茶壺與壺蓋請分開。
iii. 包裹為電器 / 儀器:以原廠出貨包材包裝,如原廠包材已丟棄,須以替代包材或填充泡棉、舊報紙等以減少產品晃動。
iv. 包裹為電腦主機:限以原廠出貨包材包裝,不可以裸裝直接寄件。包裹為瓜類蔬果:瓜果類以舊報紙填充內箱,可避免因晃動而裂開。
v. 包裹為小型配件 / 小型物件:小型產品建議放入小紙箱,並以緩衝包材填充,以避免因產品體積小不明顯而被忽略。
vi. 包裹為服飾類:若使用破壞袋包裝,請於內層加放氣泡袋等,以避免因勾破而使物品掉落;為避免破壞袋外拖運單脫落應使用膠帶再次黏貼。
vii. 包裹產品裝箱請勿高過外箱高度,以免封箱時外箱高凸不平整,外箱請以專用封箱膠帶黏貼,可視情形將外箱以打包帶捆綁。
viii. 包裹為請盡量將託運單牢固黏貼或再將收寄件人資料書寫在外箱上。包裹為利用舊紙箱時,請將原填寫收寄件人資料清除,以免造成作業人員辨識錯誤。為使包裹迅速準確送達,應詳細填寫收寄件人姓名(公司名)、地址及電話。
(4) 低溫包裹支援配送區域:台灣本島各縣市(不支援離島)
(5) 以下區域恕無提供收送服務
宜蘭縣-釣魚台
高雄市-東沙島 / 南沙島
澎湖縣-虎井島 / 桶盤島 / 望安(全) / 七美(全) / 白沙(大倉嶼、員貝嶼、鳥嶼、吉貝嶼)
連江縣(全)
台東縣-綠島 / 蘭嶼 (只支援離島配送至本島的船公司,離島本身無收貨服務)
六、取貨、代收款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取貨作業與規範
(1) 您提供之訂貨明細上應有您買家之清楚姓名、聯絡電話及送達地址,且該送達地址是您向買家確認過得以取貨者。
(2) 您知悉且同意,縱您的送達地址未違反以上運送作業與限制,且我們已經確認承作本運送者;但如您的送達地址位於狹小巷弄、繁忙路口或者有任何不便交付包裹之情事,您知悉且同意我們尚得電洽您的買家請其至送達地址以外之地點取貨。本款協調做法並不屬於 OneWarehouse 條款或者本規範之違反。
(3) 如我們將包裹運送至送達地址後,買家於我們送達時不能即為自行受領者,我們得將包裹交付以下之人受領,並應視同我們已將包裹完成運送及交付:
i. 送達地址為住宅:得交付予大樓管理員、物業公司、送達地址內之其他自然人,或類似此等之人。
ii. 送達地址非為住家:得交付予管理員、物業公司、辦公室收發處、買家共事者,或類似此等之人。
(4) 物流處理費:若您提供之配送地址為便利商店者,則每件包裹需另加收物流處理費新台幣四十(40)元整。
(5) 您同意將本代為受領之規範揭露於您的網站,或者以其他方式通知買家;並向我們擔保您已就本事項取得買家之同意。
(6) 若買家直接選擇便利商店地址作為取件地址者,您同意您的託運運費將被增收其他物流處理費用。
(7) 若買家同意自我們處所或者宅配站取貨者,您同意您應照會並約束買家於指定期限(三日曆日)內取貨,且應遵守物流服務商及宅配站之任何場地規範。
2.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1) 本服務下您得選擇是否使用代收款服務,代收款服務將附帶有手續費,另您同意代收款服務之包裹以代收款金額為報值金額(即貨故賠償金額);代收款服務之代收款如超過一萬元者,皆須另行收取報值費,且代收款金額上限為新台幣拾萬元,超過新台幣拾萬元之包裹無法提供代收款服務。
(2) 代收款服務手續費
(3) 代收報值費
(4) 您使用代收款服務時,我們代理您收受買家之繳款方式之限制如以下:
i. 以現金為限。
ii. 以訂單明細所載貨款費用為準,並以全額支付為限。
(5) 其他費用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下除運費以及因本規範或其他我們所為之指示應增收之運費外,其他費用詳如以下:運費計算方式與報值費
3. 退貨作業與規範
(1) 本服務之「運送完成」應以包裹送達訂單明細所載買家或者依本規範得為取貨人者(以下簡稱收貨人),由收貨人於「客戶簽收單」上簽名註記為準;反之,即可能進入退貨作業。
(2) 退貨原因:
i. 本服務之運送至多通知取貨三次及運送三次,如遇收貨人拒收或聯繫不上時,我們將視該包裹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ii. 若有收貨人未取貨或拒絕取貨之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託運單有誤、拒收、司機多次聯絡不上收貨人等原因),我們將會聯繫您,並將該包裹視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iii. 若有因任何可歸責於您之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您的包裹 / 商品無法運送、您的送達地址不清晰等)致造成包裹 / 商品滯留於我們處所、新竹物流處所、宅配站或者其他由我們控制之地點超過七日曆日者,我們將視該包裹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iv. 逾期未領包裹 / 商品:如您與買家約定由買家自行於宅配站領貨者,若您的包裹 / 商品在宅配站留置逾三日曆日者,視為逾期未領;我們得將該包裹視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3) 退貨作業:遇有退貨包裹者,我們將依您申請本服務提供之資訊,退貨至您申請本服務時提供之退貨地址或倉庫,除原始運送後產生的寄件運費仍應計收外,退貨作業不會再另外收取額外運費。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倉儲費用及倉出運費說明請參考「對帳管理」說明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包裹運送期間,如發生包裹 / 商品毀損或遺失時,我們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
1. 包裹如受買家主張如有遺失、毀損或短少時,應以「客戶簽收單」簽註為準,您同意由我們按客戶簽收單內容為準,判斷是否須向您賠償。
2. 申請本服務下之貨故賠償時,您應自行下載貨物賠償申請書,清楚且完整填寫內容後另附上貨損照片、貨物價格證明(如發票影本 / 進貨單),提交予我們進行審核;我們有權判斷貨損是否可歸責於我們或本服務,並可判斷價格證明是否合理以及最終賠償金額,待確認您的包裹應受賠償後,賠償金額將由我們另行撥付予您。
3. 一般賠償:您若欲向我們請求常溫、低溫件(含冷藏、冷凍)之貨故賠償者,應自買家取貨後 2 日曆日內向我們提出,逾時不受理。
4. 失溫賠償:您若欲向我們請求低溫件(含冷藏、冷凍)因失溫造成之貨故賠償者,因為失溫判斷規則困難;您同意為求真實一律應於我們將包裹送達送達地址或者上收地址當下,檢查其溫度,並若發現優失溫狀況者向我們現場人員反應並作成紀錄,且於送達後 1 日曆日內向我們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5. 易碎物品按本規範應由您妥善包裝,若包裹外箱完整時,我們不負責易碎品之賠償。
6. 經您申請貨故賠償且我們同意貨故確應賠償者,賠償金額由我們逕行判定之,但將以包裹 / 商品進貨價或維修費用為賠償金額,每件包裹之最高賠償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10,000 元)為上限。
7. 包裹於運送前已經報值,並已支付報值費者,每件包裹仍以包裹 / 商品之進貨價或維修費用為賠償金額,但之最高賠償金額以新台幣伍萬元(50,000 元)為上限。
8. 包裹本體以外之包裝、包材以及您或買家的運費、其他直接、間接、衍生損失、損害、成本、負擔及不利益等皆不予賠償。
9. 倉庫出貨監控畫面僅保留 14天,若有疑似倉庫出錯貨導致訂單有配送異常及出貨內容有誤等情形請於訂單出庫後 14天內提出,超過時限效提出恕不受理查件及相關賠償事宜。
賠償資訊及注意事項
若新竹包裹配達後,若商品內容物有異常,請留意於期限內優先反饋給站所及SHOPLINE 線上顧問說明包裹異常,並保留異常商品完整外箱及內容物。
*常溫包裹
商品損壞之異常請於 顧客收到包裹 (D)+2 天之內 與所屬營業所及SHOPLINE 線上顧問反應。
*低溫包裹
商品失溫之異常請於 顧客收到包裹(D)+1 天之內 與所屬營業所 SHOPLINE 線上顧問反應。
- 若有貨品損壞/遺失等因素,賠償費用將依據單筆貨件代收金額為基準,最高賠償上限為一萬元。
- 若為貨到付款訂單,會以代收款項的金額視為報值金額,單筆包裹代收金額若達一萬元(含)以上,將加收報值金額的 1 % 為報值費用,若有收取報值費,則賠償費用將依據單筆貨件代收金額為基準,最高賠償金額為五萬元(含)。
- 若發生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配送延遲或中斷,將不補償運費。
九、 新竹物流相關資訊
本服務下您尚可以在以下連結查詢更多資訊,以及與新竹物流直接聯繫;如果以下連結內容與 OW 條款或者本規範有衝突,或者您對其中任何內容上有疑義者,請儘速聯繫我們:
- 新竹物流客服電話:02-412-8866
- 新竹物流寄件須知:https://www.hct.com.tw/Allocation/allocation_sendgoods.aspx
- 新竹物流隱私權政策:https://www.hct.com.tw/Share/share_customerPrivacy.aspx
- 新竹物流個人資料保護聲明:https://www.hct.com.tw/Main/PersonalData.aspx
- 新竹物流營業據點:https://www.hct.com.tw/Allocation/allocation_stronghold.aspx
- 新竹物流對帳資訊:新竹物流 - 對帳管理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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