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使用 OneWarehouse 7-11 B2C 超商取貨倉發!
7-11 B2C 超商取貨倉發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我們)與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統一數網)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共同提供之 B2C 倉發跨境店取及宅配物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本「[台灣] 7-11 B2C 超商取貨倉發服務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是「OneWarehouse 用戶條款」下之子規範,用以供倉發託運人(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的有效法律文件及條款;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規範目錄
-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 變更作業與規範
- 查詢作業與規範
- 運送作業與規範
- 託運限制
- 取貨作業與規範
- 退貨作業與規範
- 對帳作業及規範
- 結算作業及規範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我們提供之 OneWarehouse 物流服務中針對不同包裹 / 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買家的便利性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本服務旨在提供您的消費者於便利商店取貨。
本服務由我們之倉庫統一發貨,您可以選擇將您的欲運送之商品自行配送(以下簡稱交貨)到我們於本服務下指定之倉庫或物流加工中心(以下簡稱大智通 DC);您欲運送之商品經送達大智通 DC 後,將再由大智通 DC 經確認您的商品大致符合本規範並且點收數量與明細(以下簡稱出貨)後,將您的商品依據您的指示運送到對應的 7-11 超商(以下簡稱出貨);令您的買家自行抵達指定 7-11 超商領取包裹(以下簡稱店取貨),以利您的買家完成交易。
本服務另可能依您的選擇或者您與買家間之約定選用貨到付款,由我們於您的買家在 7-11 超商給付貨款時,先行代您收取買家支付之包裹 / 商品貨款(以下簡稱代收款服務)之服務;是否選用代收款服務將由您在選用本服務後自行按包裹 / 商品所設定及指示之。
二、申請作業與規範
1. 申請本服務時,您必須於提交線上表單申請同時自「銀行帳戶授權扣繳」、「運費預付金」及「信用卡授權扣繳」中選擇一種運費繳納方式,並且完成運費繳納方式三擇一所須之資訊以及授權流程,若未於一個月內完成上述運費繳納方式流程,我們將取消您就本服務之申請;如您仍須使用本服務,您應再度按照本規範之申請作業流程提出申請。
2. 資格不符、資料有誤、缺漏、不實、未選擇運費繳納方式,或者您所選擇之運費繳納方式經我們判定不接受,或者您無法提供完整授權者等導致申請時程延宕,您需自行負責。
3. 我們擁有完整權利在接收到您提交之本服務申請後,因為資格不符、申請逾期或者任何其他理由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三、開通設定、變更及查詢作業與規範
1.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1) OneWarehouse 程式在本服務下預設僅開啟特定國家或地區使用,然您得使用本服務之運送範圍,實際上應依照我們於您通過本服務申請時向您發送之開通訊息通知內容為準;如您需新增其他運送國家或地區,您得以自行於 OneWarehouse 程式選擇「增加配送區域」,並按照本服務提供之選項選取您需要的國家或地區,或者直接更改原先的配送區域,並自行調整對應之運費即可。
(2) 本服務可能依照物流服務商提供之要求就配送地區、費用、商品限制、包裝限制或者任和其他服務內容或限制隨之異動,您應依照開店平台、OneWarehouse 程式、本服務、我們或統一於官方網站實際公告內容,以及我們或統一對您通知之實際更新內容進行設定。
2. 變更作業與規範
(1) 鑑於本服務之申請流程複雜繁瑣,恕我們不接受您於申請提交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需求;您應於提交本服務之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之所有資訊均正確、完整且已經即時更新。
(2)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您提交之任何資訊,最晚需於十四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且,我們可能視您須變更之資訊內容判斷是否須重新進行提交,如經我們同意您變更您的資訊後,變更程序(不含重新審核之時間)約需十四至二十個工作天,且恕不受理急件。
(3) 您向我們提出本服務申請之三個月內,應不得變更任何本服務相關資訊。提出申請後一年內若變更三次(含)以上者,我們有權自第三次起,每次酌收變更作業費新台幣五百(500)元整。
3. 查詢作業與規範
查詢作業與規範 若您於交貨或者上收後,對於商品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得透過 OneWarehouse 程式串接統一數網申請查詢相關資訊,以釐清商品貨態。
四、出貨作業與規範
(1) 您可於「[台灣] OneWarehouse 豪華 / 一般倉儲服務規範」查詢交貨的抓檔時間,以確認您的訂單將於何時受到配送。
(2) 您的貨物將受到以下規範使得成為倉發服務下之所謂「包裹」,您知悉我們可能需要為您進行包裝、貼標或者其他理貨服務,並且該等服務將可能產生物流服務費。
(3) 您出貨且我們接受倉發服務之包裹 / 商品並不代表必然於統一數網集貨時驗收通過,您的商品仍應符合本規範下所有約定與限制,該商品始成為 OneWarehouse 條款所謂之包裹,並得為您進行運送。否則應依本規範進行退貨作業,且有可能產生物流處理費。
(4) 您於出貨當日上午五點(05:00)前應事先將該筆訂單狀態轉為 OneWarehouse 程式上之「可供出貨」(該動作以下簡稱出貨),避免您的商品無法交貨;配送屬於倉發作業中之一部,如因您未配送導致出貨時遭到拒收您同意將毫無異議。
(5) 出貨時間與核對:
i. 您的商品經您交貨或者我們上收初步點收後,大智通 DC 將會再行進行出貨驗收,驗收發現異常件(不符合本規範中交貨、運送等任何規範)時,將由我們聯絡確認您是否得於當日下午四點
(16:00)前完成您的網路商店訂單明細以及商品包裹之補檔;若不進行或者無法進行補檔者,則您的商品應改於次一工作日進行運送,如您於次一工作日尚未完成補檔者,將待您補檔完成後始得計為完成出貨作業。
ii. 若您的網路商店訂單明細、OneWarehouse 程式資訊與當日大智通 DC 出貨驗收之貨物、內容或是其資訊不符時,應以大智通 DC 實際驗收者為計算標準。
(1) 出貨包裝規範:
i. 商品必須有外包裝,不可裸露,不可為透明包裝,且包裝需上下平整並有明確可辨識您的識別名稱、網路商店網址、客服聯絡方式等資訊;如未符合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ii. 商品或包裝封口處需黏緊,如因包裝封口未黏緊,致商品露出,可能造成商品脫落遺失或損壞,為確保商品安全及權責,避免後續爭議;如未符合規範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iii. 商品為液體應裝入完全防漏之容器內:
-
- 箱 / 罐蓋必須釘牢以不易鬆脫為準。
- 瓶蓋、擠壓瓶嘴、等,需將瓶嘴處栓緊、不易鬆脫為準,並外加收縮膜(如下範例),並避免瓶蓋破損造成液體外流。
iv. 以「單一商品」強化包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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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具、碗盤、壺具等商品:每件商品與細緻脆弱把手等部分,應填以足夠之氣泡袋、木屑、棉花或其他任何具有適當保護力之物料。
- 瓶裝物、陶瓷製品等商品:瓶外應以多層氣泡袋、紙張等緩衝材保護,層層包住易碎物,並以膠帶封好,以強化其保護力。
v. 裝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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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以碎的報紙、保麗龍或任何緩衝材,覆蓋於箱子底處、四周、上方、等空隙處,讓每個單位的易碎品保持在最中央不晃動,以達最完善之保護。
- 將該商品裝於特製之金屬、木質、強力塑膠質料或堅韌之硬紙板容器內。
- 堅韌紙箱之種類,至少需為 3 層式 B 浪(如下範例),外箱張貼「易碎品」等警示標語,以警示作業及配送。
(2) 出貨標籤規範:
i. 出貨標籤產出:您應按本服務要求之規格自行產出標籤,實貼於包裹包裝最大面的橫向短邊右下角。
ii. 標籤內容:您應依規定之規格填寫或者清楚標示標籤指定資料內容標籤。(請參照規格說明書)
iii. 單一出貨標籤:每件包裹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出貨標籤,若您需使用舊包裝外盒出貨,需將舊出貨標籤完全撕除。完全撕除的定義為包裝上任何一面不可有全部或一部舊出貨標籤的條碼、配送編號、店名店號或者取件人姓名的資料,以避免刷、數錯;包裹殘有舊標籤等資料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iv. 大智通 DC 備有高感應的雷射條碼掃描設備,標籤條碼品質,以大智通 DC 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大智通 DC 無法刷讀視為條碼品質異常,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惟,若您可舉證條碼無誤者,則由您附證明向我們主張之,並由我們與您另議處理方式。
v. 條碼品質異常狀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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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色過深、過淺、使用彩色(非黑色)或模糊不清。
- 條碼間距不可過密或是過疏,應依規範,不得任意改變比例。
- 您裁切標籤位置超過標籤條碼本身。
- 標籤濃度太高,線條不分明,線與線接連在一起。
- 標籤未妥善黏貼,無法刷讀,例如標籤上覆蓋膠帶。
- 條碼資料匯入錯誤,例如條碼中間夾雜文字。
- 貨運出貨時,標籤因噴墨淋濕或其他原因造成模糊不清無法刷讀。
vi. 上述異常狀況發生時,商品不予驗收,以退貨作業處理。若您提出需我們或大智通 DC 協助,且經我們及大智通 DC 確認在可處理範圍內,將視異常情況可能依實際處理異常產生費用,您應全額負擔該費用,並無異議。
(3) 包裹/商品材積:
(4) 您的商品通過出貨驗收後,若需要我們代為處理流通加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外包裝張貼 7-11 超商使用之條碼、通關標籤、補貼符合於本規範之商品標籤等)、若非我們或物流服務商所造成之異常,則您可能須向我們支付該等流通加工事務處理費用(以下簡稱代工費用);代工費用金額按我們向您所為之指示為準,您同意就其費用計算及計算標準等均無異議。
(5) 您已經清楚知悉出貨時,您的商品都應以完整、堅固且符合商品尺寸之紙箱完整保護之;若因無紙箱保護而造成商品遺失、部分或全部損壞、污染等,應由您自行承擔。如您的商品未以紙箱足夠完整保護,造成我們、統一數網、OneWarehouse 程式及或本服務其他用戶,或者其他第三人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亦應由您全額負擔之。
(6) 本服務下出貨驗收時,亦以箱數為點收單位,您同意無論我們、統一數網或者我們指定之任何第三人皆無義務拆箱以件數進行對點。
i. 通常出貨日:每週一至週五(不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我們另行研議貨運時間,並可能公告或者通知您。
ii. 所有不符合出貨規範者,無論驗收通過與否,我們皆得不予出貨及運送之。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1) 您同意本服務無當日出貨之義務。
(2) 航空規範:以航空配送的危險物品的定義依「海關緝私條例」及民航局規定之「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為主(以下稱航空規範)。
(3) 違規處置:您商品因違反航空規範或您商品遭海關退回,造成無法配送時,您同意客訴處理費用以及後續爭議或者賠償等皆由您全額負擔。如因此造成我們、統一數網或者本服務之其他用戶連帶損失或損害者,您應一併賠償之。
2. 託運限制
(1) 除物流條款內所敘之禁止 / 限制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託運的商品尚受以下限制。
(2) 禁止商品:若有下列之情況發生時,我們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交貨、上收或出貨驗收通過),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i. 壓力式噴霧罐產品、酒類、香精 (含酒精)、指甲油 (含酒精)、去光水 (含酒精);
ii. 磁鐵 (含磁性物品)、電池類 (裸裝鋰電池、水銀電池、鎳氫電池);
iii. 乾冰、廢料 (廢棄物);
iv. 色情內容影音產品 / 刊物;
v.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
(3) 限制商品:為確保貨物安全及運送配送效能,如果您的包裹為下類型,請按照本規範所揭示之包裝或者標示限制,如違反者視為禁止商品:
i. 同一配送編號僅接受一個包裹,嚴禁複製出貨標籤;
ii. 商品太大需拆包狀況,應依規定重新要配送編號,以符合一個配送編號一個包裹的規定;
iii. 不同配送編號的標籤不可合併包成一個包裹;
iv. 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您應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業界交寄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商品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如為玻璃或易碎品須做標示。
(4) 限制行為:
i.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為具有「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進入」、「禁止未成年人點閱」等限制級或成人取向者。
ii.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含有明顯裸露性器官或描繪性行為言詞者。
iii.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提供具有強烈性暗示之圖片、言詞等色情猥褻品者。
iv.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以提供買家色情資訊、物品、影像、圖片之內容為主要業務或收入來源者。
v.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屬於其他經第三公正機構驗證機制(如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所列之含有不當資訊之網站者。
(5) 您有違反上列情況者,我們得對您處以新台幣一千萬元起之罰款,以及我們因此所受之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處罰、不利益或者任何其他支出等;且我們得於知悉、懷疑或受告知您有違反上列情況時,立即暫停 OneWarehouse 程式、物流服務、本服務或一切相關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並不負期間內您因此所生損失或損害賠償之責,且您同意將不得異議之。
六、取貨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取貨作業與規範
(1) 商品送達 7-11 超商至逾期退貨前,皆將受理買家於 7-11 超商之取貨服務。
(2) 您如將向買家發送到貨簡訊者,應於我們或 7-11 回覆您「7-11 超商」驗收通過或者您於OneWarehouse 程式或者物流服務商系統收到「到店檔」後始得發送該等簡訊;如經查您有提前發送簡訊者,每違反一次我們得向您收取違約金新台幣一千(1,000)元整。
(3) 使用到貨簡訊可能產生費用,請與 OneWarehouse 客服人員洽詢。
(4) 店取:買家取貨時,需告知 7-11 超商人員買家全名(或取貨人全名)並出示與買家(取貨人)姓名相符之身份證件後,7-11 超商人員始得交付該商品予買家。如身份證件與出貨單據所標示之姓名不相符者,我們將無法將包裹交付給第三人;如遲未有符合出貨單據姓名之買家取貨且取貨時限已達時,將依退貨作業處理。
(5) 我們包裹取件截止時間(即「取貨時限」)將依照 e-tracking 顯示的「已到 7-11 超商或買家指定地點日」開始計算,在規定期間內顧客未完成取件包裹,將會透由賣家所指定的物流商寄往所填寫之逾時未領寄送地址。
(6) 您擔保您將於您的網路商店內清楚標示取貨時限,任何因本條規定所引起之糾紛、客訴或者爭議等,除經證明有直接可歸責於我們或 7-11 超商之事由外,皆應由您自行負責處理;概與我們及 7-11 超商無涉。若因而致使我們、統一數網、7-11 超商或任何我們委託或指定之第三人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罰則或者任何不利益者,您同意將完全負擔之。
2. 退貨作業與規範
(1) 若發生包裹不符合航空法規或物流出貨規範之情況,且商品仍在大智通 DC 時,我們將按照您申請本服務時的指示將商品退回您的處所或者倉庫。
(2) 通常退貨日:每週一至週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另行研議退貨日期。
(3) 退貨時間:於接到通知次日起算 7 個工作日內於上午 09:00 - 12:00 提供您退貨服務。
(4) 滯倉期限:買家未取貨之包裹滯留海外倉庫期限為 7 個工作日,若超過滯倉期限者,我們將於書面(含電子郵件及電子訊息)通知您後,就包裹原則將逕行進行拋棄銷毀。
(5) 若發生包裹違反法令或致我們、統一數網、7-11 超商或買家指定地點、海外合作機構、我們委託或者指定之第三人遭受損失、損害、賠償、處分、處罰、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我們得逕行拋棄銷毀貨品,並無需徵得您同意亦無需賠償您包裹之任何費用;且您仍須負擔當次寄送之跨境運費。若您於網路商店之退貨資訊與我們實際退貨作業下點收之退貨資訊不符時,您同意應以實際退貨驗收之商品為計算標準。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倉儲費用及倉出運費說明請參考「對帳管理」說明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包裹運送期間,如發生商品毀損或遺失時,我們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規範:
1. 包裹配送期間,若發生商品毀損或遺失時需負賠償責任。每件賠償按申報時的貨值金額(訂單明細內商品含稅金額)計算,單件包裹之賠償上限為新台幣兩萬元。
2. 經您提出賠償申請,且經我們確認包裹進入賠償程序後,需要約 30 - 40 作業天數,您才會收到遺失或毀損賠償通知,實際處理時程仍將依個案情形不同,您應依我們向您所為之通知為準。
3. 您對於我們所統計之當月的商品毀損或遺失有所疑慮時,可向我們反應並提出證明,但應於收受商品遺失通知後 7 日內提出前開附證明之說明,否則視為您同意我們所為之通知結果,並放棄其異議之權利。
4. 倉庫出貨監控畫面只保留 14天,訂單配送異常及出貨內容有誤等情形請於訂單出庫後 14天內提出,超過時限效提出恕不受理查件及相關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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